贵州省施秉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3日—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施秉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报考人员持毕业证(2011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岗位招聘条件所需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登记表》用纸为A4纸,可通过相关网站下载打印;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100元。
按照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09〕9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的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者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14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到施秉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领取。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科目为《能力测试》与《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由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能力测试》
下午14:30—16:3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本县县城所在地的普通高、中考定点学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未参加笔试或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所考科目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