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洪雅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报名地点:洪雅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四)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1年的毕业生需出具在读学校的有效证明,并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书),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在职人员需持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具有工作经 历要求的招聘岗位的报考者在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并填写《洪雅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六)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七日内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本人承担。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经研究,可调整为 1:2。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七)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三、考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占4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1、笔试成绩每科为100分,分为A类、B类和C类。
①A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②B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③C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1年5月21日,考生于2011年5月13日-16日到洪雅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2011年6月3日在洪雅县政府网、眉山人才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在洪雅县政府网、眉山人才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