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最新职位表
9.问:已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现正在校攻读更高学历且不在2011年毕业的考生,能否报考?
答:按《招考公告》“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的规定,拟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已转至就读学校且实行全脱产学习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拟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未转至就读学校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10.问:在职人员报考人民警察,在什么时间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答:根据《招考公告》和有关规定,在职人员报考人民警察,原则上应在2011年5月30日至6月2日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具体时间于5月底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对于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区县(自治县,下同)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人事(干部)处同意,可延至考察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