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林业局竞编上岗考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加快我区林业体制改革,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2010〕6号会议纪要和区长办公会议精神,核定涉改林业事业单位全额编制300名,核定的全额编制由非全额在编人员进行竞编上岗。为确保这次竞编上岗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研究同意,成立公开竞编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赵云海
副组长:郑文举
成 员:张辉文 孙仁健 李清华 孙林贤 周友发 张胜文 赵 云 欧春霞
2、工作小组
组 长:赵 云
副组长:张辉文 张宏勇 周友发 张胜文 丁江涛
欧春霞
成 员:汤敬勇 杨远鸿 江 涛
二、竞编职数
按每8000亩林地核定1名编制的标准,核定涉改林业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总额300名。
三、竞编上岗的对象和条件
(1)对象:为本次涉改林业事业单位的全部在编人员。
(2)条件:
1、201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册人员。
2、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四、竞编上岗的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竞编上岗。综合成绩100分,考试占60分,考核占40分。考试为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制卷、统一阅卷,考试考核成绩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林业局予以公示。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12月22日至元月2日在区林业局办公室报名,凡具有报名考试资格而不报名参加竞编上岗考试的视同放弃。
2、参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参加竞编上岗考试考核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最高级别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元月3日至7日
首先由竞编上岗工作小组对参考人员进行初审,再报竞编上岗领导小组审定。
(三)考试
1、领取准考证:2012年元月8日至9日
2、考试时间:2012年元月10日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林业条例》及时事政治知识。
5、考试组织管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农办、区编办、区林业局参与实施,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6、考试成绩经考试工作小组核对、登分无误后次日在永定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林业局公布。
(四)查分
自考试成绩公示起3天内参考人可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参考人在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相关工作人员启封查看试卷的核分对错,但不得查看试卷的判卷对错。
(五)考核
1、考核时间:2012年元月2日至7日
2、考核内容及计分:
①工龄:每满一周年记1分。
②任职:A、任科级职位的5年以下的(含5年)记1.5分,6-10年(含10年)记2分,11-15年(含15年)记2.5分,16年以上的记3分。
B、任股级职位的5年以下的(含5年)记1分,6-10年(含10年)记1.5分,11-15年(含15年)记2分,16年以上的记2.5分。
任职计分最高不超过3分。
③奖励:凡参加工作以来本人因工作突出,受到国家、省、市、区(党和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④学历:国家承认本科以上的学历记2分,大专记1.5分,中专(含职高)记1分,初中以下记0.5分。
⑤扣分:自参加工作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依次扣分为警告(含行政警告)0.5分,严重警告(含行政记过)1分,撤销职务(含行政记大过)1.5分,留党察看(含行政降级)2分,开除党籍(含行政撤职)2.5分(均以文件为准)。
3、考核组织管理:区林业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区农办审核。
4、公示:考核成绩经考试工作小组核对无误后在永定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林业局公示,公示之日起5天内参考人员可核对分数,逾期不予受理。
(六)审定
根据参考人考试分和考核分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如有总分相同的,优先录用考试成绩高分的人)。录用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局和编制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富余人员安置
1、对本次未竞争到全额事业编制的人员,保留其原有事业编制身份不变。成立区林业后勤服务中心,为过渡性事业机构,不定级别,归口区林业局管理,仅用于安置本次改革分流人员,且实行人员只出不进,今后,因人员异动和自然减员等原因空出的编制自行核销。
2、林业事业单位今后3年内空出的全额事业编制,全部面向本次改革安置到林业后勤服务中心的分流人员进行竞编上岗,空出的编制予以核销。具体实施由区林业局拟定方案,报请区领导研究同意后实施。
七、组织纪律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录取。
2、严格按程序办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泄漏试题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处理。
3、参加考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考试作弊、无理取闹,影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的,取消考试资格。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永定区林业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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