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2008年、200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报考。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共党员比例应分别达到80%以上。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选聘报考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
3.身体健康。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人员,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报名应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选聘程序
1.确定计划。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向省委组织部申报选聘名额计划。省委组织部根据中组部下达选聘名额和市州上报计划统一安排、调剂,确定并下达各市州选聘计划。
2.公告和宣传发动。省委组织部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有关政策要求,对选聘计划和政策予以公告,公告将于5月初通过《湖南日报》、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人才网、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湖南红网、湖南红星网等媒体予以发布。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分别设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各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向本校毕业生进行宣传动员,要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有关政策和办法纳入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课程。
3.个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责任编辑:admin)【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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