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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06-19来源:湘考网作者:xiangkw点击:
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攸县人民法院面

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攸县人民法院面向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职数、条件

本次共选调执行法官3名(限男性)。被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备公务员身份,且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工作期间年度考核连续评为称职(含称职)以上,且无违法违纪记录;

4、本科学历,执行法官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5、年龄在35周岁(1981年5月1日后出生的)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6年5月1日后出生的)以下;

6、选调后,必须在攸县法院工作5年以上。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攸县人民法院政工室。联系电话:0731-24255417,13974153716;传真:0731-24255467;联系人:陈慧。

网上报名:报名者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下载《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以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745523320@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考前三日内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攸县法院政工室进行审核。攸县县委组织部和攸县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电话告知报考人员。

审核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A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要求达到1:3以上,如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

面试。主要测评参选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考选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入围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了解。考察中如有被否定人选,再按考试成绩得分高低,经体检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在攸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hnyx.gov.cn/home/index.html和攸县人民法院网http://hnyxfy.chinacourt.org/上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员,按照本县规定的人事政策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严格按选调条件及程序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已列入考察人选的,须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调出的意见。

3、被选调人员原行政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

4、被选调人员在异地的,不负责家属工作调动事项。

5、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情况。

附: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攸县县委组织部

攸县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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