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新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株洲市湘江西岸。株洲高新区先后被认定为国家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湖南传感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两型社会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综合性国家高技术基地,享受国家循环经济政策、中部崛起政策、振兴老工业基地政策。为构建全省人才高地,推进“二次创业”,加快建设现代生态科技新城,株洲高新区特面向国内外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6名,激情创业沃土期待您的加盟。
一、所需专业
结合我区人才队伍现状和实际需求,急需:新能源专业(涵括化学工程、物理半导体材料、电子电气专业)1人、投融资专业1人、经济学专业1人、财政金融专业1人、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1人、工民建或建筑工程管理专业1人,充实到高新区各部门的相关岗位。
二、报名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认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同等学位(国家人事部认定的),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的专家,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业人才,年龄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时间截止至2011年7月1日)
2.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品德优良。
4.归国留学人员或熟悉一门以上外语者优先聘用。
三、相关待遇
对引进我区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给予以下待遇:
1.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福利待遇)前提下,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区财政每年补助人才津贴17万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的专家,区财政每年补助人才津贴12万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业人才,区财政每年补助人才津贴7万元。(区财政补助的人才津贴,本人调离专业岗位不再享受)
2.聘用期间区财政给予1万元/年住房补贴,补贴时间5年。
3.结合高新区实际进行专项研究,可提供项目研究资助。
4.带项目人员可享受我区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5.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6.工作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优先续聘。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公布之日起至5月10日止。
在线报名:
报名专用电子信箱:job#zzgxq.gov.cn(请将#改为
具体程序:
1、报名
①、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株洲高新区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连同个人详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把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的复印件邮寄到我区。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学历,职称,应聘的专业岗位”(如:王华,博士,副教授,机械制造专业)。
②、直接到株洲高新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天元区政府大楼710号房间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填写《株洲高新区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
2、资格初审
区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根据报名人数经集体研究确定网络面试人选。
3、网络面试
组织确定为网络面试人选通过网络进行面试,根据网络面试情况和相关专业领域取得的成果,确定面谈人员。
4、统一面谈
根据不同专业类别,针对应聘人员的专业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产生的食宿费用和往返交通费用由株洲高新区负责,其中具有正高职称、博士研究生及副高职称的应试者可报销往返飞机票,其余应试者报销往返火车或汽车票。)
5、组织考察、体检
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特别是考察工作实绩,体检合格。
6、录用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才实行聘用制或人事代理制,首次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实行试用工资制,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月薪1.2万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的专家月薪1万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业人才月薪6000元。)
试用期满由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天元区政府大楼710号房间
邮 编:
联系电话:0731-28665667 0731-28665663(传真)
网 址:
在线报名:
电子邮箱:job#zzgxq.gov.cn(请将#改为@)
联 系 人:夏女士、费女士
本简章内容和未尽事宜,由株洲高新区人才人力资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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