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东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公开招聘技术操作人员简章
为确保东安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成后能正常运行,根据东安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12号)精神和《关于成立东安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管理机构并进行运行管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运行管理工作方案》”)的规定,经东安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技术操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的。
2、政治思想表现好,无违法乱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现象,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高中以上(含)职业技术学校(院)相应专业的毕业生或在校生(2012年7月毕业),或社会上具有相应特种专业上岗证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面向社会招聘的有相应专业上岗证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东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招聘技术操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后)。
三、报名方法、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东安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招聘学校。
2、报名时间:2011年10月 26日—10月28日。
3、报名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上岗证原件、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报名。
4、联系电话: 13974682717 13874754026
四、面试与体检
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进行面试。面试后将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最后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对象到医院体检。
五、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聘用,被聘用人员要和东安县城管执法局签订期限约为一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12月31日到期),安排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工作。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被聘用人员的去留问题将根据县政府最后确定的运行模式(或由县政府组织成立事业单位进行运行管理,或发包给企业运行管理)处理。如决定由县政府组织成立事业单位运行管理,则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重新招聘,对表现好的被聘用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如决定发包给企业运行管理,对表现好的被聘用人员由县城管执法局向承包企业推荐。
六、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聘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为:行车工和司炉工每月约为1400元,其它技术操作人员每月约为1300元。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
东安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0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东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招聘技术操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能 |
招聘条件 |
||
年龄 |
专业或持证 |
学历 |
||||
1 |
上料车间巡检工 |
2 |
垃圾车卸料调度及上料车间设备巡检 |
30周岁以下 |
机电专业或相关专业 |
高中以上(含)职业技术学校或学院毕业或在读 |
2 |
湿解排料缓冲车间巡检工 |
2 |
工况巡检 |
|||
3 |
筛分车间巡检工 |
2 |
工况巡检 |
|||
4 |
湿解中控室操作员 |
2 |
设备运行操作 |
|||
5 |
污水处理运行操作员 |
1 |
现场运行操作 |
|||
6 |
热工仪表检修员 |
1 |
热工检修 |
热工或相关专业 |
||
7 |
化验员 |
1 |
常规水质监测 |
化学专业或相关专业 |
||
8 |
电气控制员 |
1 |
电气维护 |
电气专业,或持有电工证。 |
高中以上(含)职业技术学校或学院毕业或在读,或社会人员 |
|
9 |
上料车间行车操作员 |
2 |
行车上料操作 |
40周岁以下 |
持行车操作上岗证 |
|
10 |
缓冲车间行车操作员 |
2 |
行车上料操作 |
|||
11 |
焚烧车间行车操作员 |
2 |
行车上料操作 |
|||
12 |
焚烧线操作员 |
4 |
焚烧线运行控制 |
持司炉上岗证 |
东安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招聘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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