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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共215名

时间:2012-06-06来源:湘考网作者:xiangkw点击: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事业单位是从事产商品质量检测、食品检验、计量检定、特种设备检测和标准化信息管理等职能,服务全省产商品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事业单位是从事产商品质量检测、食品检验、计量检定、特种设备检测和标准化信息管理等职能,服务全省产商品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为推进全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加强质监系统队伍建设,经我局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员职位可面向省外),其中,硕士以上学位人才 30名,专业技术人员122名,管理人员(含工勤技能)63人。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指导、监督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省质监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省质监局人事教育处,由省质监局人事教育处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学历:省、市质监局直属单位的职位大学本科以上(含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县质监局直属单位的职位大学专科以上(含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

(五)年龄计算:35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对口专业执业资格证或副高级技术职称以上可放宽到40岁以下(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计划、专业及要求(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由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hunan.gov.cn/web/rltzww/index.html)

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Index/)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hn315.gov.cn)

各市州质监局和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载张贴。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 9:00至6月13日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请应聘者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网上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自行在湖南领导人才网上缴纳考务费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应聘要求为硕士学位以上职位的,可免考笔试。

(五)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应聘高层次技术人才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比例才能开考;应聘其它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5:1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笔试占总成绩的 50%、面试总成绩的50%。

笔试:笔试为综合专业知识一门科目,卷面分值为100分,其中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40分。笔试考点:设长沙一个考点。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考生可登录湖南省领导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

综合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计量检测、食品检验、质量检验和特种设备检验类: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

综合管理(含工勤技能)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

专业知识考试的复习用书,指定使用省质监局统一编写的《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丛书》(样书)。

面试: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进入参加面试)。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高层次技术人才也可以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法等方式进行。

(2)部分职位如果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或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其中已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向省质监局自愿申请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同类职位。经省质监局统一协调并批准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调剂结束后,由省质监局在规定媒体上统一公布面试公告。面试考点设置:按用人单位的各市州质监局和省质监局直属用人单位设置考点。

(3)面试前资格复审。由省质监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位)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实行递补程序,并上报省人社厅备案。

六、成绩合成

1、笔试、面试答辩和实际操作记分采取100分制;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考试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答辩成绩×60%+实际操作成绩×40%]×50%。

应聘要求硕士学位以上职位考试总成绩=答辨成绩×60%+实际操作成绩×40%。

3、面试中实际参加考生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面试考场本场次的面试平均分数线。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或确有质疑的,经本人在公示期间提出申请,可重新指定另一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原则上只进行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职位要求,对每位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凡经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必须先将名单和有关情况报省质监局招聘领导小组。(责任编辑:admin)【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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