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各50%的比例。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对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考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综合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所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人:万芳
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东路51号
联系电话:0731-82291096
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
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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