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点:县人才市场(原县人事局二楼)
3、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4、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气质形象等。
5、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 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6、成绩公示:面试成绩于考试当天下午在石门政府网、石门人事人才网、县人才交流中心和县国土资源局宣传栏进行公示。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折合考试综合成绩,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纪委一分局监督下临时确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县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县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具体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过程中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审。若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八、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考核后的应聘者确认为拟聘对象,由县国土资源局报主管部门审批,然后到县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再到县编办完善编制手续。
九、监督
请县人大内司工委、县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咨询电话:5329963(县人才交流中心)
5333256(县国土资源局)
举报电话:5323171(县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
石门县国土资源局
石门县人才交流中心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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