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人社函〔2010〕6号《关于切实组织落实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和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2007年6月10日国人部发〔2007〕96号文件《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方便专业技术人员2011年职称评定的顺利申报,决定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申报评审、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报考经济、会计、土建工程、卫生、审计、统计、计算机软件及国际商务师等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2、培训科目:《党员干部十二五解读》、《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突发事件培训教程》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概论》。
3、培训时间:
第一期 3月28日—31日 第二期 4月26日—29日
第三期 5月24日—27日 第四期 6月21日—24日
第五期 7月26日—29日 第六期 8月23日—26日
4、通知即日起接受报名。地点在柳叶大道189号市人社局(东院)办公楼二楼培训中心办公室,培训设在人社局(东院)办公楼六楼培训室。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培训资料费300元。报名时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培训结束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成绩记入《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安排好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及时通知应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联系电话:7893135、7893127,联系人:胡永、刘昌进。
201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