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调剂分别在省直单位之间、本市(州)单位之间进行;省垂直管理单位及省司法厅直属单位(监狱、劳教系统)分别在本系统内进行调剂。
6、省直单位的调剂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州)、县(市、区)、乡(镇)的调剂工作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7、具体空缺调剂职位详见《201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职位信息表》(附件2)。申请调剂的考生请按照调剂的原则、条件与要求选择合适的职位进行报名。
8、申请调剂的考生被录用时必须与该招考单位签订服务期满3年以上才能流动的合同。
9、调剂报名时间。从6月4日至6日(每天8:30至17:00时止)。请考生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填写调剂申请表(附件3)。
10、申请调剂的考生直接到招考市(州)、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递交调剂申请表并进行资格复审。有关招考单位的联系方式附后(附件4、附件5)。
11、在调剂申请、资格复审结束后,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会同招考单位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符合调剂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申请调剂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入围面试人选,并于6月15日前统一公布。
咨询电话:0731-82217349
附件: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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