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新宁县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类)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上级通知,我县2011年公务员(公安类)考试录用面试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部分职位如果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1:3)时,招考单位通过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调剂相关事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省、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询面试公告。
面试前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明和证件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招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资料审查时间:2011年6月13日—17日,6月17日18:00时为截止时间。
面试资料审查地点:邵阳市公安局
注意事项:
1、凡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不符的考生,该职位面试入围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本次资格审查公为考生面试资格入围的初审,考生资格以考察阶段的资格复审为准。
新宁县人事局
新宁县公安局
新宁县监察局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