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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时间:2011-04-09来源:湘考网作者:xiangkw点击: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文件精神和《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2011年增人核定计划》,现就2011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41名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文件精神和《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2011年增人核定计划》,现就2011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41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表见《 2011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也可查询湘潭人事局网(www.xtrsj.gov.cn)、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及湘潭人才市场网(www.xtrcsc.com)发布的招聘公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和专业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8:00—4月17日24: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  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 准考证、学历学位(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原件。
  
  五、考试事宜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笔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  5月7日上午8:00—10:00
  
  申    论:5月7日上午10:20—12:2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5:1,特殊专业岗位,报名后达不到5:1比例要求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至3:1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两门笔试成绩各占50%(即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知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
  
  面试时间:拟于6月底7月初,在公务员面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湘潭人事考试网、湘潭人事局网的公告。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体检
  
  1、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分别占60%和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湘潭市药品检验所招聘的检验岗位,面试环节加试技能操作,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按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70%合成面试成绩)占40%计 算总成绩;湘潭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招聘的管理人员岗位,面试环节gkz6.net加试外语语言,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按面试成绩×80%、外语语言测试 ×20%合成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招聘单位的意见,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不递补,减少招聘人数。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市湘潭人事局网、湘潭人事考试网、湘潭人才市场网上进行公示。
  
  招聘过程主要环节的公示期不少于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人事编制手续。
  
  十、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湘潭市人事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731-58265573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湘潭市考试指导中心0731-58568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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