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可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
2、笔试
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医学基础知识占40%、医学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以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职业道德、医改政策、医学伦理学、医学基础理论等相关知识为主,医学专业知识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经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市卫生局)同意,笔试与2011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一并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4月10日上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或登录湘潭市卫生局网、湘潭人事考试网查询。
3、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在面试的当日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根据用人单位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②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均需复印1份)、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及含个人信息的报名登记表和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学校暂未颁发毕业证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
4、面试(实践技能考核)
①面试内容:面试以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为主。
②面试人员的确定:a.免笔试报考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医卫人员)直接进入面试。b.参加笔试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
③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项请登陆湘潭市人事局网(
www.xtrsj.gov.cn)查询。
五、体检
1、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未参加笔试人员,按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3、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招聘单位的意见,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也可不递补,减少招聘人数。
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
七、聘用
考核合格者,由市人事局下达聘用通知,在文件下达后一年内到市编办、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办理列编、聘用等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者,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单位正式职工同等待遇。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八、本次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由湘潭市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湘潭市民政局政工科:0731-52255816
湘潭市人事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731-58265573
湘潭市考试指导中心:0731-58568994
(下载网址
http://www.xtrsj.gov.cn/download/download.aspx)
下载“报名登记表”
湘潭市人事局 湘潭市民政局
2011年3月21日(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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