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苏仙区公开招聘乡镇(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决定,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同意,苏仙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及条件(见附件2)
二、招聘职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愿为苏仙卫生服务。
2、年龄2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3、临床、中医、医技专业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护理专业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2年6月18日-6月27日,在苏仙区政府网、市卫生局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6月29日;
2、地点:苏仙区卫生局政工股(郴州市桔井路31号);
3、程序:报名时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份,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相应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交近期免冠1寸彩照片3张及报名费200元。
4、领取准考证:2012年7月18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5、要求: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职数。
(三)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1、时间:7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医学基础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
(四)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用业务操作的方式进行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五)成绩合成
公开招聘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 %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如遇两人以上合成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有关标准执行。
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两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考察对象。
考核由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可按同一岗位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七)成绩与拟聘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举报或投诉电话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都将在第一时间在苏仙政府网、区卫生局大厅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苏仙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投诉电话0735—2882942(区纪委)。
四、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直系亲属参加招考按规定回避。
2、有徇私舞弊、泄密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对参加本次招考并录用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违纪责任。
(1)对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
(2)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考察等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公开招聘过程中,采取请客送礼、行贿、威胁、欺骗等形式,对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面试评委及其它工作人员施加影响的;
(4)采取诬告、造谣中伤等手段诋毁、攻击他人的。
五、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拟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不愿签订协议或在规定时间未到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替补人员。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尹志刚;副组长:周贤斌,龙亚君;成员:左海球、李新华、倪志文、谢开国。
联系电话:0735-2884003
郴州市苏仙区卫生局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8日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编 |
岗 位 |
招 聘 |
招聘岗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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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学 历 |
专 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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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卫生局 |
苏仙区乡镇(中心)卫生院 |
临床 |
差额 |
专技 |
10 |
2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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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 |
差额 |
专技 |
2 |
本科及以上 |
中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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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 |
差额 |
专技 |
4 |
本科及以上 |
医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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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
差额 |
专技 |
14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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