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怀化会同县招聘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专业人才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乡镇(中心)卫生院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引进优秀人才,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1]第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分类
共招聘应届毕业学生54人。其中:临床医师8名,防疫专干6名,妇幼专干6名,药学专业2名,检验专业5名,影像专业3名,护理专业24名。
二、招聘方式和待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择优选聘。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享受编内员工同等待遇。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行为;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5岁以下;
3、在规定时间考取执业资格后,安心在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5年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0日至5月30日;
2、报名地点:会同县卫生局人事股(县卫生局二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也可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100分制。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操作,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
笔试: 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技能操作: 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考试和技能操作范围仅限于医疗卫生相关业务知识,考试后成绩予以公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公示
对考试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县卫生局办理聘用手续,分配到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国家认可的执业(从业)资格的,予以解聘。(责任编辑:admin)【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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