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确定体检人员:按各单位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直接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6、体检:由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7、考察: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条件进行综合考察。
8、缺额递补:直接考核和体检各环节中因自动放弃或健康等原因导致名额空缺,按相关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上一环节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9、录用: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五)人员调剂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在其他用人单位相同岗位考核人员中,依分数高低并征求本人意见后进行调剂。
(六)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用人单位对录用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
市卫生局人事处:8866642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84907997
或可登陆网站:
http://www.cshr.com.cn
http://www.csswsj.gov.cn
长沙市卫生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2012年度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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