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1、考核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制办、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2、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对象。对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体检人员出现空缺的递补办法进行人员递补。
3、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定性考核否决,取消招聘资格:
①有过违纪处分并在处分期内或违法处罚的;
②违反计划生育的;
③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待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国家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公示。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按《实施方案》规定确定拟聘对象,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批后,按招聘职位安排到岗工作,一个月之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鉴证。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双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职数表.zip
双峰县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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