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调整我区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解决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更好的选拔优秀人才,维护公民就业权利和社会公平公正,从有利于依法行政,有利于规范管理,有利于队伍建设的角度出发,经区委、区管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以及我区部分事业单位用人实际情况,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许平亚
副组长:谢瑞其、吴奋发、傅大斌
成 员:孟小平、邓昌华、龙德华、刘献文、周吉锦、吴 汨、周仁华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坚持正常工作;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全区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其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名,区招商旅游局1名,区民政局3名,区财政局2名,具体招聘计划与职位条件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四、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岳阳人才人事网、屈原红星网和屈原电视台发布。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学历证、相关资格证、户口簿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并现场填写好《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地点: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西边。具体地址:屈原管理区正虹西路西侧加油站对面。
(三)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否则不予开考。特殊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五)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报名收费:应聘者需交纳报名费120元。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5月14日至15日
六、考试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面试中含计算机操作考试)。报考计算机类岗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通过后,需加试计算机操作考试,再进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应聘岗位专业及相关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分析判断、思维应变、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二)考试办法
1、笔试。报考各职位的考生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上午9:00 -11:00 ,成绩采用百分制。待评卷结束后,笔试成绩按各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用通讯或者网络方式通知考生,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入围考生进入实际操作考试、面试。
2、面试。包含计算机操作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参考人员为报考计算机类岗位的考生,先进行计算机操作考试,然后再进行面试。时间:待定,计算机操作考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3、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参加计算机操作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不参加计算机操作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最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屈原红星网、岳阳人才人事网和屈原电视台公布。
4、体检。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拟聘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用人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组织部门、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责。
5、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也不予聘用。
6、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7、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名册表》和《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要求办理入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编制性质为事业编,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应聘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经考试、考核、体检,择优聘用。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格程序,严格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作假、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责任编辑:admin)【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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