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系统协会、学会因工作需要招聘五名财务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5人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以及财务管理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有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会计准则及相关财税法律、法规和会计、审计、税务等工作和业务,能熟练运用财务与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优先;
(五)年龄要求:年龄40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1年9月8日—9月23日(周六、周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洞井镇和平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A411房(联系人:陈帅 联系电话:88950085)【2011年9月23日以后请勿电话联系。】
3. 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①身份证、学历证、从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书复印件;②自荐材料;③1寸免冠近照3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厅社团协调小组按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10人暂不开考。
2. 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公文写作和处理。
(四)考核。
对考试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五)公布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并进行体检。
(六)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0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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