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市委办公室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公开选调5名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湖南省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2008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热爱文秘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写作能力和较好的文字功底,原则上从事文字工作2年以上;
3.文化程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大学本科学历的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衡阳日报、衡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湖南红星网、衡阳党建网等网站向全省发布公告。
2.推荐、报名(2011年4月6日— 13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市委机关大院1栋1409号房,联系电话:0734—8866795)。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工作单位介绍信,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2张及个人撰写的文章材料。
3.资格审查(2011年4月14日—15日)。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选调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合格者20日下午3: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4.笔试(2011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内容:写作。满分100分,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15 人)。
5.面试(2011年4月27日上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选调领导小组组织,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
6.体检、考察,确定试用人员名单(2011年5月12日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10 人),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由选调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试用人员建议名单,由秘书长、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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