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出现缺额,不得递补。
(六)聘用
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七个工作日。凡公示期间发现(或有实名举报)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按其所报职位聘用,且在聘用的工作岗位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被聘用的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未尽事宜由武冈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2012年武冈市农村教师招聘计划、职位及综合成绩名次对照表.xls
武冈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四日
http://www.wugang.gov.cn/business/htmlfiles/wggov/pgdgg/201206/10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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