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面试、录取资格。
3、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方案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芙蓉区教育局 0731-84683254 84683244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683261
监督电话:芙蓉区教育局监察室 0731-84683253
芙蓉区教育局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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