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2012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60名,幼儿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芙蓉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编制部门派人参与,区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12届全日制毕业生(2012年8月以前毕业)。
(二)在职人员:有连续一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同工作经历且目前在相应岗位任教的在职教师(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有连续一年及以上小学教学经历且现在小学教师岗位)。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均列入芙蓉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并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
四、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一)小学教师岗位
1、所有报考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在编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不在编的教师第一学历为师范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特级教师称号、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0岁。
4、报考语文、英语、音乐学科的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其他学科达二乙;计算机取得应用能力等级或者合格证书;应聘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达CET四级及以上水平。
5、小学体育、信息技术岗位限男性。
(二)幼儿教师岗位
1、须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幼儿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具有计算机等级证,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教学。
4、有扎实的幼儿教育理论知识,有从事幼儿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水平。
5、教学基本功扎实,如说、唱、弹、画、手工、讲等,一专多能,个人素质出众,善于表达和交流。
五、招聘岗位及职数
应届毕业生94人,在职人员86人,共计180人,各岗位的职数分配如下:
招聘数 岗位及学科 |
应届毕业生(人) |
在 职(人) |
合计 |
小学语文 |
22 |
24 |
46 |
小学数学 |
20 |
20 |
40 |
小学英语 |
6 |
6 |
12 |
小学音乐 |
6 |
6 |
12 |
小学体育 |
12 |
6 |
18 |
小学美术 |
6 |
6 |
12 |
小学信息技术 |
6 |
4 |
10 |
小学科学 |
6 |
4 |
10 |
小学合计 |
84 |
76 |
160 |
幼儿教师 |
10 |
10 |
20 |
小学幼儿园合计 |
94 |
86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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