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招聘1名专职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拟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2、“985”、“211”工程大学及其他重点院校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专业为心理学,且高中后第一学历为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专业为教育学或心理学。
3、必须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4、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五年以上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熟悉心理危机干预、团体辅导、心理委员培训以及个体咨询等相关工作。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填写《中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并持报名表、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南大学校本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2日
报名地点:中南大学校本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中南大学校本部学生六舍一楼西头)
联系电话:0731-88877181
联系人:马老师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基本条件,校验各类证书,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团结协作意识、专业素养以及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四、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结果通知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选
经过公示,确定最后拟聘人选,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入校报到手续。
六、有关说明
因出现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个人档案材料或者报名材料不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工作事项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人事处
中南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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