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待遇
(一)工资部分:按《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
(二)福利部分:按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大病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按国家政策,学院对教职工进行人事代理,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
四、应聘程序
应聘人员在2011年5月1日之前将个人自荐材料发电子邮件或寄送到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人力资源部。学院对自荐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面试、试讲、考察(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根据面试、试讲、考察(政审)和体检等情况择优录用。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744-2200520;0744-2200620
传 真:0744-2200520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温泉路1号张家界学院
邮 编:427000
E-mail:16642973@qq.com
联系人:张老师、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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