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政治理
论水平;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4.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或具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5.在同等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社会
学专业及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优秀硕士毕业生优先。
6.年龄要求: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负责学生的学习辅导工作。
3.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5.协助和参与招生工作。
6.完成学生处、团委和所在系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详细工作职责,见《湖南科技学院关于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三、基本要求
1.首聘期间,不得转至其他岗位。
2.首聘期间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或参与学生公寓值班。
四、基本待遇
1.硕士毕业生聘期内岗位津贴享受校内同级职教师待遇。
2.入住学生公寓期间免交房租水电费。
3.不解决配偶工作。
4.可按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申报职称,待遇随行政级别或职
称的提高而提高。
五、聘用程序
1.报名。有意者请将简历等相关材料发送到www248@126.com或寄 湖南省永州市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收 邮编:425100。
请在邮件主 题处或信封上标明“××校××专业硕士×××应聘辅导员”。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日。
2.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面试通知。
3.考核领导小组及学校研究审定录用人员。
4.学校与个人签订工作协议。
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201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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