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2010年冬季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专业对口、学科需要、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面试与试用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工作勤奋,奉献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岗位所需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胜任专业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4.服从工作安排,能接受学院分配的工作任务;
5.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职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职位名称 |
拟录人数 |
性别 |
年龄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要求 |
检验教师 |
2 |
不限 |
35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医学检验、卫生检验 |
医学检验或卫生检验本科,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
口腔医学教师 |
1 |
不限 |
35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口腔修复工艺学或口腔医学 |
口腔医学本科,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
康复医学技术教师 |
1 |
不限 |
35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康复医学技术 |
临床医学本科和运动康复硕士或康复医学技术本科,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
药学教师 |
1 |
不限 |
35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药学 |
全日制药学(西药)本科,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
妇产科护理学教师 |
1 |
不限 |
35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临床医学或护理 |
临床医学本科,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与试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1.宣传动员:①在市人事局、学院等相关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②学院与市人事局一道派人参加供需见面会,或前往相关高校现场宣传动员。
2.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或直接到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师资科报名
(2)报名地点: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师资科或我院所在有关高校所设现场招聘点。
(3)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提供自荐书、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本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报名者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工作证、职称证等原件或复印件。(责任编辑:admin)【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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