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1月15日在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2次。
十、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3、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
十一、体检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2、体检由长沙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3、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综合知识成绩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长沙市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中心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同一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综合知识成绩确定(递补不超过2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三、其他
1、咨询电话:
长沙市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中心办公室:0731—84713259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0731-82832599(8:00—12:00,14:30—17:30)
3、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0731—88666316
长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0731—88666193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731—84907996、84907997
长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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