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市编委办机关工作人员的函
区(县、市)编办: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我办决定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竞相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长沙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等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中共党员;
2、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参加工作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二、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13日。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委8楼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东头大会议室。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可本人自愿报名或由组织推荐。区(县、市)报告人选,请各区(县、市)编办代为宣传发动、组织推荐,统一报市编委办。报考人选主要在区(县|、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编办、人社局等县级党政机关综合部门中推荐。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报名表可以在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长沙人事信息网www.crxx.com、长沙高级人才网www.gircw.com、先锋潮长沙党建网www.xfc.gov/cn/下载,打印;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证或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三、选调办法
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方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2012年3月18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对拟调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确定正式调入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请贵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参加选调。
联系电话:88667868、88667449
长沙市机构编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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