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公开选调检察人员公告
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调整干部结构和充实工作力量,拟面向全省检察系统公开选调2名检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公诉人1名、文秘1名。
二、选调范围
1、公诉岗位:面向全省检察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2、文秘岗位:面向全省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1)公诉人职位要求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2年以上从事公诉工作经历、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执法资格。
(2)文秘人员职位要求法律专业或中文、新闻专业本科毕业。
3、特殊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省级以上优秀公诉人
(2)省级以上检察机关优秀信息、宣传文稿的作者;
(3)具有法学、中文、新闻硕士以上学位;
(4)现任单位部门正、副职。
4、附加条件:
自愿在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五年以上。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2月23日至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网上传送相关资料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
2、报名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2)公务员登记表(包括近三年公务员考核表)、毕业证、身份证、工作证、检察官(法官)任命证书的复印件或照片;
(3)《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
(5)报考文秘的需提供自己撰写的材料作品等。
五、资格审定
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并将资格审定情况、考试的时间、地点电话告知报名人。
六、考试
1、参加考试的报名者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以及报名时要求提供资料的原件以供审核。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3、下列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省级以上优秀公诉人;
(2)具有法学或相应(中文、新闻)硕士以上学位的。
4、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不受面试名额的限制)
七、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通知本人并在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内外网上公布。由望城区委组织部、望城区人事局、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共同进行考察。
八、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拟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九、递补
面试、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后续名次递补,依次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办理调任手续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其他
被选调录用的人员原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原任行政职务自动解除。录用后工作表现优秀,能力突出,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予以任用。
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住房和配偶、子女的就业、入学等没有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事宜。
中共望城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望城区人事局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2年2月20日
报名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克文:(0731-8177016) 13755015088 邮编:410200
传真:0731-8068638 QQ邮箱:107076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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