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考试雇用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的公告
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充实我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队伍,经研究,拟考试雇用一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雇用岗位和计划
1、雇用岗位:雨花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事务性的辅助管理类工作岗位。
2、考试雇用名额:30 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体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注:不受理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三、考试雇用的具体程序和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时间:2011年12月12-14日
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市场(新建西路188号,东塘街道办事处一楼,见图)
报考时,应聘人员首先须在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照片限200x300像素以内,jpg格式),打印报名表。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
时间:2011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
地点:长沙市稻田中学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笔试相同的,以写作成绩为主),按照拟雇用计划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对象,组织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考核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计生、综治等方面的考核。
5、确定雇用单位
由区人社局根据各单位的岗位需要,安排考核合格人员的雇用单位。
6、雇用
由用人单位与拟雇用人员办理雇用合同,区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
四、管理和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长沙市雨花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由单位与雇员签定三年期的雇用合同,雇用期从2012年元月初至2014年12月31日,试用期三个月。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加班费、其他待遇等组成,按区雇员统一标准执行,其中基本工资根据学历高低为1120-1470元/月,提供中餐。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按规定办理五项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 0731-85122749
201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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