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综合管理员招聘公告
为了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我街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0名城区综合管理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招聘城区综合管理员共计10名。
三、应聘条件
1、要求男性,年龄在25-40周岁;
2、在本市内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3、遵纪守法,热爱社会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4、身高男性16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身体健康。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专业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街道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8日-3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坡子街办事处一楼城市管理办公室 85812042
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考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名参加体检。
4、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5、考核
考核工作由街道纪委、街道综合管理大队联合组织。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6、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试用期为期三个月,试用期待遇为13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留用,正式留用人员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工资调整至1400-1600元。
附件:报名表.doc
天心区坡子街街道办事处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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