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标准按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以用人单位为主,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配合,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公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调入、聘用审批
公开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每一聘期为三年,享受聘用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
四、公开选调、招聘要求
此次公开选调、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做到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选调、招聘的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开选调、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附件1:长沙市望城区2011年公开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长沙市望城区2011年公开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设置表.xls
附件3:网上报名交费须知.doc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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