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浏 阳 市 工 务 局
关 于 公 开 选 调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
公 告
浏阳市工务局系新组建的全额拨款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再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正北路2号花炮女神处)
三、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身份;
2、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
四、选调岗位人数要求(4人)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具体要求 | 备 注 |
工程管理 | 3 | 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土建工程类中级职称,三年以上同类工作经历。 | 限男 |
工程造 | 1 | 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造价工程师职称,三年以上同类工作经历。 | 男女不限 |
为体现尊重知识优化结构的原则,实行下列鼓励性政策: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
2、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
3、以上两项可合并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五、选调程序
1、自愿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带学历证、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件、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需交考务费200元,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市工务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各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选调计划。工程造价类岗位如本次报名仍不能满足开考条件时,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可以参加面试。
4、体检:体检程序、标准等均按公务员考录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5、考察: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后的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分数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务局等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6、人员确定: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调配手续。
六、工作要求
1、本次选调考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在整个选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联系电话:0731-8362541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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