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县滨水新城和县人社局商定。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笔试时间定于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
(三)面谈和考察
面谈时间定于4月下旬。参加面谈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县滨水新城和县人社局商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谈评委小组一般由7人组成,评委通过提问、查阅考生档案资料,要求面谈对象现场操作、展示文艺特长等形式对面谈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并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因特殊情况面谈比例低于1:2的职位,面谈对象的面谈成绩不得低于所在面谈组本场次的面谈平均分数。
在面谈工作开始之前,对面谈对象进行集中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资格条件与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再审,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面谈和考察结束后,由面谈组提出初步聘用意见,由滨水新城商县人社局决定拟聘用对象名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定于4月下旬。面谈和考察结束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谈和考察结果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
(五)公示
笔试、面谈和考察、体检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签订雇员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签定《政府雇员聘用合同》,一般三年一聘。被聘对象工资福利参照聘用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并按城镇企业职工性质缴纳“五险一金”。
六、招聘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雇员招聘工作,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招聘的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望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望城县滨水新城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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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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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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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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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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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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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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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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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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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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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职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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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及注册(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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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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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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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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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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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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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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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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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品或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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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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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部门 审查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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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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