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选调、聘用
选调、聘用审批时,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公布的招考计划数。凡拟调(聘)对象在2011年6月30日前不能出具文凭原件或其他职位所需材料原件者,将视为达不到职位要求而不予选调、聘用。
五、选调、招聘人员的待遇
选调人员按照原编制性质办理调动手续。招聘人员均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编内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每次聘期三年,工资福利享受聘用单位其他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编外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和政府雇员的管理及工资福利按《长沙县编外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和要求
1、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选调、招聘的单位共同参与,县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2、选调、招聘信息将通过长沙县电视台、《长沙晚报》、《潇湘晨报》、《省人才信息报》、《今日星沙》、湖南人才网(
http://www.hnrcsc.net/)、长沙县人事局网站(
http://rsj.csx.cn)、长沙人才网(
http://www.cshr.com.cn/)、长沙星沙人才网(
http://www.csxsrc.com)等媒体同步发布。
3、选调、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请各用人单位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七、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联系人:彭慧
联系电话:0731-84024416
2、技术支持:
联系人:周彬
联系电话:0731-84062128
附件:长沙县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doc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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