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面试拟定于7月上旬由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在笔试中不易测试的有关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通知本人。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乡镇长职位①、乡镇长职位②、乡镇副职②、乡镇副职③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前3人进入考察;乡镇副职①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8人进入考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将确定的考察人选名单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公示。
(五)差额考察。7月中下旬,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进入拟选拔职位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考察结束后,对乡镇长职位①、乡镇长职位②、乡镇副职②、乡镇副职③根据考察情况,各确定2名人选进入体检;对乡镇副职①根据考察情况,确定15名人选进入体检。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公示。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职位选拔。
(六)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票决。如果某一职位体检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相应的同一职位考察落选人员中根据考察情况递补体检(如无合适人选也可不再递补)。递补后票决人选仍然不足的不再增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差额票决。体检结束后,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差额提出拟任人选,县委常委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或提名人选,并经县委全委会议通过。其结果向社会公布。
(八)选举或任命。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呈报审批、组织选举。提名人选在乡镇人代会选举中落选的,取消任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或按其选任前的职级安排适当工作,其公选职位不再递补。任命人员按试用期制执行。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对公选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公选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及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取消有关参选人员资格,追究有关单位、个人责任。监督举报电话:县公选办0743-6231890,县纪委0743-6229596。
本简章由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龙山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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